1月10日,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林軍主持召開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會議審議李元林因到齡退休辭去廣東省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表決通過《汕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元林辭去廣東省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的決議》,,決定接受李元林辭去廣東省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
會議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補選李煥春為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議案》,,通過《汕尾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補選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以及選舉監(jiān)票人員和工作人員名單,。會議經(jīng)投票選舉,補選李煥春為廣東省十四屆人大代表,,選舉結果報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宏偉、李惠文,、吳國華,、吳城鑫、曾繁文出席會議,。